我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现状调查报告(一)


2013年09月18日15:51
来源:新浪育儿

 

一、研究背景

  1.家长需要科学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现代社会是人才竞争的社会,加之我国现行的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家长们普遍非常重视家庭教育,但是繁忙的工作占据了父母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很多家长对于儿童发展、家庭教育知识了解较少,迫切需要专业化、系统化的家庭教育指导。

  2.从业者需要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培训

  目前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不断巩固加强,城乡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和服务站点也在不断增加,从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人员规模增大。但从总体上看,家庭教育指导者队伍专业化程度较低,需要专业的系统化培训来保证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质量。

  3.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市场和队伍亟需管理和规范

  随着整个社会日益重视家庭教育,对于科学规范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加。当前社会上出现了很多市场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这些机构发展良莠不齐,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市场和队伍亟需规范。

  4.政府重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政策中明确提出构建基本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

  2011年颁布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提出要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这一提法对政府在家庭教育工作中的角色有了更高要求,使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有了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动力。全国妇联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1-2015年)》将构建基本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推进完善基本的家庭教育公共服务,提升家庭教育科学研究和指导服务水平指导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总体目标。

  二、调查方案与实施情况

  (一)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两部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实施情况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实施环境。

  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实施情况的调查包括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实施机构中管理者、指导者、家长的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各人群的基本情况;管理、开展及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情况;家长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需求;管理者和指导者的设想和建议等。

  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实施环境的调查是通过对指导服务工作中涉及的机构调查进行的。调查内容包括:管理体制机制情况、各类指导服务机构的基本状况、人员队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政策与经费保障等情况。

  (二)调查对象

  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实施情况的调查对象是我国基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实施机构的管理者、指导服务者和接受指导服务的1-3岁儿童家长和3岁以上儿童家长。

  家庭教育管理机构主要是妇联、教育行政部门等对家庭教育工作进行部署、规划、管理、监督的机构。

  公办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实施机构指从事具体家庭教育指导活动的机构,包括各级各类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等。

  调查中涉及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还包括:研究机构、学术团体、培训机构、民办家庭教育普及推广机构、指导服务平台及产品等。

  (三)调查方法

  1.抽样调查

  (1)家庭教育管理机构调查

  问卷调查部分包括江苏、广西、重庆、天津、上海、山东、贵州、广东、北京、云南、山西、河南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妇联家庭教育管理机构。

  (2)公办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实施机构调查

  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调查采取抽样调查方法,在东、中、西部各选两个省(直辖市),每个省选取3个不同发展水平的市,每个市选取3个不同发展水平的区县进行调查;其中直辖市选取4个区县进行调查。样本包括:5个省级行政单位,15个地市级行政单位,45个县区级行政单位;1个直辖市及辖区内的4个区县。参与调查的六个省市分别是江苏、山东、河南、山西、广西、重庆。

  调查中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分为两类: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和家长学校。其中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为省、市、县三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家长学校是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社区(街道、村)家长学校、幼儿园家长学校、小学家长学校、中学家长学校。

  计划抽样样本包括:72所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和408所家长学校,由每个机构的负责人填写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问卷。

  指导服务机构调查基本按方案实施,剔出无效问卷后,最终进入统计程序的有效问卷348份。

  (3)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实施情况调查

  根据调查对象的不同,设计了四种问卷,分别是:《1-3岁婴幼儿母亲问卷》,《3-18岁儿童家长问卷》,《家庭教育指导者问卷》,《家庭教育管理者问卷》。

  在抽取到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中进行调查,每个机构选1名分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的领导,由其填写家庭教育管理者问卷,选4名指导者填写家庭教育指导者问卷,从社区(街道、村)中抽取的家长(母亲)填写1-3岁婴幼儿母亲问卷,从幼儿园、中小学抽取的家长填写3岁以上儿童家长问卷。计划抽样样本包括:480个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管理者480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人员1920人、家长人数约20000左右。

  调查完成后,剔出无效问卷后,6省市进入统计程序的有效问卷:《1-3岁婴幼儿母亲问卷》1897份;《3-18岁儿童家长问卷》13873份;《家庭教育指导者问卷》1772份;《家庭教育管理者问卷》439份。

  2.典型调查

  典型调查部分包括对不同类型的家庭教育相关机构的案例研究和访谈。其中包括教育系统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情况、区域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情况、研究机构、学术团体、培训机构、社会组织、网络远程教育平台等。

  三、现状与特点

  (一)管理体制与机制:绝大多数省市自治区都建立了省一级家庭教育协调机构,大部分机构的领导由妇联系统领导担任
 

2012年《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1-2015年)》保障措施中提出:健全家庭教育工作领导管理体制,积极推进建立由各级党政领导牵头负责,妇联、教育、文明办、卫生、民政、人口计生、关工委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领导体制。在对12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妇联管理机构问卷中,涉及到了省级家庭教育协调机构和工作机构情况,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调查数据显示,各省都建有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等协调机构,省级协调机构第一负责人是省政府或省委领导的有4个,是妇联领导的有8个,常务负责人是妇联领导的有11个;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妇联的有12个。可见大多数省份都建立了家庭教育协调机构,并且大部分机构的领导由妇联系统领导担任,业务工作由妇联负责。

  (二)机构设置:形成了以学校家长学校为主体,多种类型指导服务机构共同参与的机构配置格局

  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是整个指导服务体系的基础,通过不同类型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开展规范化、常态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扩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覆盖率,能够提升家长素质,提高家庭教育质量。从事家庭教育指导活动的机构,包括各级各类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社会组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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